一、自然資源部:正研究起草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
中新網北京11月5日電 (記者 龐無忌)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副司長王磊在5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自然資源部正會同國家林草局,研究起草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這一意見將在激活產權權益、完善財政政策、降稅減費、優化“放管服”等方面研究具體支持政策,力求將具體措施政策與商業模式結合起來,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
二、第二屆中國·天津土壤污染防治高峰論壇
2020年是“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規劃的起步期和奠基期。為推進打好升級版的污染防治攻堅戰,在天津市生態環境局的指導下,第二屆中國·天津土壤污染防治高峰論壇將于2020年11月28日至29日在天津舉辦。
三、土壤修復迎大爆發:政策加持、萬億級規模、隱藏4大創業商機。
1.這絕對是一個金礦!缺口很大,而且沒有霸主;
2.除了市場空間是藍海之外,國家給予的政策也非常誘人;
3.我們看到生鮮領域也存在萬億級市場,其賽道也出現在電商平臺、社區零售、連鎖店領域出現了大量的創業項目和創業者;
4.土壤修復領域,大有可為!
四、廣州:儲備建設用地可先出讓再修復 ;污染地塊原則上應在修復達到目標后出讓,但有情形可以例外。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制定了《廣州市加強出讓儲備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了“凈土開發”的模式,保障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的同時,加快儲備用地出讓和再開發的進度,滿足城市發展要求。《方案》的出臺也是向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中提出的“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邁進了一步。
五、行業導向:強化污染防治,土地“入市”前須調查土壤污染狀況。
“所有用途變更為居住、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用地,首先必須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看是否屬于污染地塊。如果是污染地塊,則需要編制風險評估報告,評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水平。根據評估報告結果,確定地塊的
土壤修復方案,待修復工程實施完成后還要對修復效果進行評估。”
六、受益于市場需求快速釋放,2021年環保產業營業收入規模將超過20000億元。
此前公布的《中國環保產業發展狀況報告(2020)》數據顯示,2020年環保產業營業收入規模大約在16000億元—20000億元之間。1年后,環保產值則將超過20000億元;直至2025年這一數值將突破至30000億元。
七、
污染場地治理修復是否開展環評已見分曉。 11月5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制修訂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0年版)》等文件。5月29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以環辦便函〔2020〕162號文件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0年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取消“污染場地治理修復”環評類別。
八、黃河灘區生產敵敵畏!判賠償土壤修復費119萬余元。
黃河灘區違法生產、經營敵敵畏等危險化學品,判賠償
土壤修復費119萬余元。今天,河南省高院發布的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這一起,該案是鄭州市檢察院以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提起的第一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目前,該案已審結,省高院在案發地公開開庭并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九、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及效果評估報告技術審查要點(試行)》《廣東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修復現場環境信息公開與標識指南(試行)》的通知。
十、11月,這些環保法規和標準將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