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
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組在甘肅蘭州召開的五級代表座談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馬暉玲率先發言,將重點放在了如何全面加強科技創新驅動力、科學有效防治土壤污染上。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條規定,國家支持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等污染防治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鼓勵土壤污染防治產業發展,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促進土壤污染防治科學技術進步。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加快開發適用于不同領域、不同行業、不同類型土壤修復的長效穩定修復材料、技術和裝備,是落實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支撐措施。此次執法檢查發現,土壤污染管控和
修復技術目前仍是土壤污染防治面臨的突出問題之一。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我國土壤污染防治起步晚,雖然近年來也進行了不少修復項目,但多數試點項目為城市搬遷廠區的場地污染治理,土壤修復行業扔處于起步成長階段。
由于我國因城市工業遷移而造成的場地土壤污染問題十分嚴峻,所以適用于城市場地污染的修復技術在我國土壤修復市場中更受歡迎。在城市工業污染場地的修復過程中,城市這一特殊社會和地理環境對土壤修復提出了修復周期短、二次污染小、穩定性高、對土壤結構變動小等要求,根據這些要求可以選擇適合城市工業污染場地的土壤修復技術,主要包括土壤氣提/生物氣提、化學氧化、植物修復、微生物修復、熱處理、固化/穩定法、
土壤淋洗等技術。
土壤淋洗修復技術是目前針對化工場地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應用較廣泛和高效的方法。將來,工業污染場地修復技術的耦合應用將更普遍,針對復雜場地采用多元化修復技術將成為主流修復方式。如原位熱修復與微生物修復、化學氧化耦合修復技術,土壤淋洗與熱脫附聯用等。